1、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院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2、录取、报到和注册
(1) 3月29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2) 4月5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报送系统,4月7日前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 4月9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
(4)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5)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高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6)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一律不得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得更改专业、不得转入其他院校;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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