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高招生考生高中段学业成绩折算办法。以高中段学考等第作为计分依据,高中学考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外省学考成绩需经浙江省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未经考试院认定的需考生提供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
表二:学考等第成绩折算办法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
A |
|
C |
D |
E |
折算分数 |
100 |
85 |
70 |
60 |
30 |
根据高中学考(会考)测试等第折算成绩,实行3+7指定课目折分直接导入: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7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门科目。
高中段学业成绩=(∑3门〈语数外〉科目÷3×1.2)+(∑其他7门÷7×0.8)。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职业技能统考成绩导入。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浙江省高校招生业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进行折算。根据全省职业技能考试(即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成绩,按各50%权重折算导入,满分为200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2021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高中段学业成绩计分办法,总分20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