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1.学校按专业门类划定录取低控制线(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门类招生计划按考试总分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2.考生总分相同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公共基础课科目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共基础课科目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学校在专升本招生总规模内,安排10%作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5%作为“退役士兵专升本专项计划”,安排5%作为“获奖考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用于优先招收符合要求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组织录取(若专项报考人数特别少,则不划定)。如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满额专项计划未满额,则将专项缺额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进行录取。若我校某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均未满额,则由学校重新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专业和招生计划数进行网上缺额补报,调剂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及专业,学校自行组织录取。
4.针对普通专业,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录取后,如还剩余相应招生计划,则由学校重新向省教育考试院申报缺额专业和招生计划数。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我校及专业,学校自行组织录取。
5.学校如一次性能录取满额,原则上跨专业计划调整总数为9名,调整规则:在专业门类内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计划调整录取。
6.学校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办理录取手续。
2021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