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学校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根据“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退档。
2.录取说明
(1)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退档。
(2)考生预录取期间,我校将在学校官网招生网公示,告知考生一经录取,一律不得参加其他院校录取。
3.录取公示
12月10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如若缺额同时公布缺额计划、缺额专业及有关征集要求。
12月11日,考生登陆报考学校网站,查询本人测试成绩及录取结果。考生录取后不得退档。
12月13-15日,未录取考生可根据本人测试成绩(由测试学校开具)在学校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学校按照已公布的征集要求择优录取,并于12月18日前网上公示征集录取结果。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应用科技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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