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见附件1)。即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的分数加上享受优惠政策分数后的总分计为其参加录取的分数。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由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严格按教育部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线。按照考生的分数(含享受优惠政策的分数),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先看文化素质;若文化素质同分,再看技能测试),录满为止。依据省教育厅的规定,如录取控制线上的同分考生可以全部录取,我校将严格遵照执行。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三)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招生网(http://zs.***/)公示。
2.4月5日前,将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7日持录取数据库(光盘)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在本校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寄发考生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本校在录取后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可进行调整专业以及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省冶金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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