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扩招组织领导。高职扩招是党中央、国务院抓“六稳”、促“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实现教育强国、人才强国、制造强国、质量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校要统筹做好本地疫情防控和高职扩招工作,确保广大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动作为,努力完成今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工作任务。
各招生院校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的高招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协调、处置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确保平稳顺利。各招生院校要制定周密细致严谨的扩招工作方案,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强化监督。
(二)加强考试招生监管。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
对报名、测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招生院校纪检部门须全程参与监督,业务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科学规范操作,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在高职扩招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各招生院校要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不得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为本校招生,严禁无序招生、有偿招生、欺骗招生。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扩招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对相关高校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暂停招生或者给予停止招生等方式处理;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高职扩招章程,明确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报考时间、办学层次、测试办法、录取规则、授课形式、教学总课时、学费标准、学籍管理、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须知等,扩招章程内容必须合法、真实、准确,表述规范。扩招章程须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扩招章程一经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四)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统筹运用好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通过答问、图解、访谈等形式,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内容,切实做好考生补报名、报考院校和专业、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专项招生透明公开,公平公正。要向社会公布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国资管理、工业园区等部门咨询电话,方便考生咨询有关政策规定。
招生院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宣传管理,统一宣传口径,对学制、学费、授课形式、毕业条件等相关信息做到政策宣传准确无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高职扩招政策宣传解读,坚决杜绝因宣传内容不规范不准确、宣传解读不到位而引发的社会不良影响。所有扩招宣传材料、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扩招章程和有关宣传材料真实性负责。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附件:江西省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测试和录取工作流程图
江西省教育厅
2021年10月25日
2021年江西省面向社会人员高职扩招专项组织保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