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单位开展推免工作基本原则、推荐办法、接收办法等按《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详见附件1)文件执行,规范工作程序,遵守推免政策。
2.推免学生不得重复报名。学院普通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等2个项目,每位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项。如发现重复报名将直接取消该生的推免报名资格。
3.各单位推免生遴选既要注重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也要加强对学生全面发展(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相关表现的综合评价。
4.各单位推免生遴选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5.进一步优化推免名额分配办法,科学分配推免名额,对省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倾斜。
6.因推免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请各单位要做好培训工作,将学校有关推免工作要求向本单位毕业班班主任、学生工作管理干部、导师及每位应届本科毕业生传达、解读到位;加强宣传与动员,吸引更多校内外优秀推免生源。凡报考且被我校录取的硕士推免生,除可享受我校研究生规定奖助学金外,一年级可直接享受8000-10000元新生奖学金(具体见附件1)。
7.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追究制度。各单位推免工作小组对本单位推免工作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及材料复核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8.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综合评价加分项目等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9.各单位要做好推免名额、推荐(接收)办法、复试录取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我校2021年推免生的推荐和接收工作,并负责对学生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凡违反政策开展的推荐或接收工作,一律无效。涉及推免工作中的各项申请、考核材料,请各单位注意留存,随时备查。
2021年江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