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为10%左右。
(二)省内公安类专业的录取:
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按各设区市分配的文、理科计划数,根据遵循志愿、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出现缺额情况的,优先在缺额设区市内进行文、理科招生计划调整,在生源充足科类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顺延调剂录取;再出现缺额的,在全省范围内分文理科,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补充投档录取;仍出现缺额的,将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我院通过网站发布相关公告,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评。
考生文化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按文、理科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仍出现同分情况的,报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排序。
(三)省内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为10%左右,且每个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均控制在10%左右。
(四)考生录取后专业分配依据考生高考分数和填报志愿情况,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投档后补充投档的考生,考生专业只能在剩余专业选择。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五)省外公安类专业的录取:经过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情况按照该省要求执行。
(六)省内、外普通类专业的录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我院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方式进行投档,男女比例不限。同分情况按照该省要求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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