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院公安类专业的江西考生,且高考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本科第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者,到考生高考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可在我院学生处网站http://stu.***.cn“学生管理”栏目的“下载专区”下载并双面打印,并持考察意见、审核意见均为合格的《考察表》、身份证、高考准考证、《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高考成绩单、四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参加江西省公安厅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结果当场告知考生本人。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届时详见我院网站公告)
2.地点:待定(具体地点届时详见我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的内容和程序
1.资格审查:验证、查分、考生签订承诺书。
2.体检:身高、体重、面容、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嗅觉等。
3.体能测评:50米;立定跳远;1000米跑(男)
/800米跑(女);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
(三)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内蒙古、黑龙江、湖南、海南、陕西、宁夏等省(自治区)报考我院经济犯罪侦查专业的考生,招生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参照公安部部属院校相关规定执行,由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公安厅政治部负责实施。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警察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