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下,由江西工程学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已向社会公布的单招专业和单招计划,根据“文化素质考试+综合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5天,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录取后不退录。
(二)优惠政策
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学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2.4月5日前,学校持录取数据库上传至“江西省高职单考单招数据报送系统”,4月6日-7日持录取数据库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4月9日前,学校在招生网站上公布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并寄发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考生被学校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2.考生被学校单招录取后,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3.考生被学校单招录取后,不得转入其它院校;进校后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4.学校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5.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西工程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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