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考合格性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普通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19〕414号)规定执行。
2.各地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考籍号必须按照“一人一号,一号到底,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编排和使用,考生在报名考试有效期内只能用同一个考籍号。
3.我省“08高考方案”规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从高考应届之年起算,三年有效。考生于2018年至2020年期间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并取得的成绩,视为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即考生取得2018年及以后学测必修科目成绩为“A、B、C”或“合格”的,视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该科目合格;学测必修科目成绩为“D”或“不合格”的,视为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该科目不合格。
4.有我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考生,已参加过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申请认定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5.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未参加相关科目考试的,没有成绩。
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有关政策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