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前,各高校完成报名工作(具体时间以高校招生简章规定为准)。符合我省高考及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高校不得将名额分配至中学,如中学向高校推荐考生,应事先制定并公开推荐工作方案,尊重考生的自主选择,择优推荐。申请考生和所在中学须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月25日前,高校应组织专门力量,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按本校报名条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时告知考生审核结果,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同时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考生申请材料中有关获奖证书等应在高校规定的报名时间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补报。
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考生报名和高校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