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家长会、张贴公告栏、书面通知等形式,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3.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申请、认定、资助流程
①拟新增受助对象自我申请:提供书面申请一份(见附件),详细说明家庭基本情况及家庭困难原因等情况,并填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份。通过微信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网上申请。要诚信申请,确保信息真实。《申请》、《申请表》一律用黑色墨水钢笔或黑色水笔书写,以便存档。
②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召开含课任老师、班干部和学生代表的评议小组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填好《2021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电子档),连同学生的《申请》和《申请表》等相关资料上报系部汇总。
③系部审核汇总。系部收齐各班资料进行审核、调剂,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做到应助尽助。并汇总好《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请汇总表》,然后连同相关资料,上报教务 处资助办807室。
④学校认定公示。学校择日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会议,认定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困难等级并确定受助名单,采取适当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填报审核结果。⑤打卡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统一打卡发放。
2021年江苏省海安中等专业学校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的宣传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