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是我省“职教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举措。各院校要成立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职能机构,负责研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研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院校考试或考核,严格按核准的招生项目和计划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2.开展考试或考核的院校要完善应急预案和疫情防控方案,所有评委和考试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鼓励评委来源多元化,加强评委异地或校际交流,考试或考核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3.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落实考生资格网上公示要求,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实施考试或考核的院校要及时发布测试办法,公布测试成绩,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复考生申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结果公平、公正。
4.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录取实行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存在违规组织生源、违规录取考生、违规收取与录取挂钩的额外费用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试点资格,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年江苏省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改革试点考试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