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志愿设置。录取志愿设有平行志愿、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五个志愿,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具体的专业,录取时将按专业进行投档(允许将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的志愿分别填报)。平行志愿在报名时同步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一并填报。
2.专业要求。考生填报本科专业志愿时,须符合我校对招生专业提出的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本科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详见省教育厅正式下达的选拔计划。专科专业名称及代码以专科入学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为准。
3.考试。考生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报考类别及对应考试科目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英语、日语等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计算机基础科目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科目为三门,即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英语或日语,计算机基础,总分满分为400分。根据“专转本”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考生报考类别分别划定文科类、理工科类、英语类、日语类、艺术类等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退役士兵考生单独划线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专转本”招生简章
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专转本志愿填报与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