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审美与表现成绩(占比50%)+运动与健康成绩(占比50%),满分100分。
(1)审美与表现
审美与表现测试内容包括音乐舞蹈类和绘画书法类两项,主要考察考生的艺术感知和艺术表达能力等综合素养,考生现场选择其中一项进行测试。
① 音乐舞蹈类测试
考生可在声乐演唱、器乐演奏、舞蹈表演三个项目中任选1项进行测试,内容自行准备,时长不超过2分钟。
测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可使用伴奏,伴奏须用标准MP3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U盘;考区内设有更衣室,考生可穿着自备的表演服装;测试现场仅提供电子钢琴,其他乐器请考生自备。大型乐器可请陪考人员带到体育馆1号门入口处等候,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器乐演奏前引导带入考场。
② 绘画书法类测试
考生可在铅笔画、硬笔书法和软笔书法三个项目中任选1项进行测试,时长不超过15分钟。
铅笔画,形式为命题默画,测试内容为单一形象(人物、动物、树木或花卉等),工具为铅笔,纸张为16开素描纸;
硬笔书法,形式为命题书写,工具为钢笔或铅笔,纸张为16开素描纸;
软笔书法,形式为命题书写,工具为毛笔,纸张为四尺三开宣纸。
绘画书法类所需文具用品(笔、墨、毛毡等)考生自行准备,测试用答题纸由学校统一提供。
(2)运动与健康
运动与健康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体育综合素质和运动学习能力。测试内容包括:
① 跳绳,60秒计次。
② 立定跳远,每人跳3次,取其中成绩好的一次。
③俯卧撑(男子)、跪卧撑(女子),30秒计数。
考生须自行准备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考区内设有更衣室。测试用器材均由学校统一提供。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考核相关事项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