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材料评审
5月24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5月25日,考生可登录江苏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
2.网上缴费
公示考生须于5月3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60元/人)。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综合考核资格。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教师基本素养面试和综合素质测试。教师基本素养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知识储备和心理品质等能力;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素质。
综合考核时间暂定从2021年6月13日开始,具体安排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发布为准。
4.入选名单确定
按照不超过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的4倍,按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分别择优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入选名单将于6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志愿填报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须在高考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综合评价招生”专栏中填报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同时获得多所高校多种招生形式(高校专项、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入选资格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填报。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即视为放弃综合评价招生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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