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我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2.我校对综合评价进档考生,采取综合评价考核的方法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总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综合考核分÷综合考核满分)×0.4]×100
总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参考考生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择优录取。
3.根据我校卓越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对综合评价招生成绩优秀的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前5%的考生(以总分为依据),经本人申请,入学后可直接进入敬文书院(卓越人才培养强化部)相应科目类的师范专业学习。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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