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工作组成员培训工作于3月18日进行,主要是考试的有关准备工作。
(2)考务、监考人员培训工作于3月17日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天。
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
机械专业技能考试工作人员职责
一、主考、副主考职责
1.主考在联考委的领导下,负责本考点的全面工作,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副主考协助主考工作。
2.负责选聘、培训和管理监考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使之明确职责、任务、分工,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纪律、考试工作程序及具体操作事项等。
3.组织布置考点及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4.因试卷不完整、字迹模糊、错装等原因须启封备用试卷时,由主考或主考委托的副主考对监考人员呈交的《备用试卷启用申请表》进行审批。
5.负责对考试过程中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相关条款做出及时处理。
6.负责按本指导意见及附件中的有关条款对其他重大突出事件做出及时处理。
7.每场考试结束后,组织各考场试卷的回收,验收合格后派专人保管与保卫,并将试卷及时送至试卷保密室。
8.切实组织好本考点的安全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联考办报告。
9.考试结束当日,负责向联考办报告本日考试情况。
二、考务组工作人员职责
1.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按规定要求布置考场,安排监考员和场外监考员工作,制定考试工作手册。
3.根据主考的指令对监考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工作要点,规范操作要领,做好本职工作。
4.准备拆封、密封试题所需用品用具。
5.收发各类工作人员工作标牌。
6.检查考点、考场考前布置工作。
7.负责接受、检查、分发、回收试卷(工件)等。
8.统计本考点缺考情况及违规情况。
9.负责验收监考员回收试卷(工件)的密封等情况:一是检查《考场情况登记表》是否按规定填写;二是试卷袋上的栏目填写是否准确、清楚;三是试卷(工件)是否按考号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有无缺漏、折叠、破损等现象;四是密封是否符合规定。
10.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协助主考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三、监考员职责
1.在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考试,在每场考试中核验考生证件;组织考生有序进退考场;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维护考场秩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考前、考后检查,清理考场。
3.领取、核对、发放、收取、整理、清点试卷。考试过程及考试结束时注意防止考生将试卷等带出考场,确保其数量准确无误。
4.考生进入考场时提醒考生所携带物品要符合规定要求。
5.开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场规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检查并提醒考生所携带物品是否符合规定。
6.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操作),制止考场违纪、舞弊行为,收集有关违纪、舞弊行为的证据,并报请主考或副主考处理;按规定处理缺考试卷(考件),将有关考生的缺考和违纪、舞弊情况记入《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情况考场登记表》。
7.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场异常情况,首先要稳定考生情绪和考场秩序,通过场外监考员,立即向主考或副主考报告,查明情况及时处理。
8.考试过程中制止除本考场考生和主考、副主考、巡考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9.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精力集中,严肃认真,忠于职守;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等)进入考场;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打瞌睡、聊天、谈笑,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暗示、查看考生答题或有其他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行为;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题、答卷(考件)、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10.场外监考员负责指定考场与主考的联系工作,协助处理偶发事件;监督、指导、协助场内监考员工作;制止所负责考场的监考人员以及考场外的违规行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警戒线内。
四、场外监考员职责
1.负责指定的若干考场的联络工作,考试期间随时保持各考场与主考及考务组的联络,协助处理偶发事件。
2.制止所负责的考场的监考员擅自离场、互相串场及其他违规行为。
3.协助监考员维护考场秩序,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
4.特殊情况下,经场内监考员允许,方可进入考场。
五、保密保卫、新冠检测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考点、考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考点正常秩序。
2.负责试卷(工件)的押运、看护,具体为:第一,负责试卷(试件)的交接、运送、保管工作;第二,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试卷(试件)失密、泄密、丢失和损坏;第三,认真清点并核对试卷(试件)的科目和数量;严格履行领取、分发、验收、交接手续;交接时,应认真填写《试卷(试件)接收和发放单》;第四,考试开考前负责到保密室领取试卷(试件);考试结束后,负责将试卷(试件)、备用试卷(试件)、《备用试卷(试件)启用审批表》等有关资料一并交回保密室;第五,负责处理运送、交接试卷(试件)过程中的其他问题。
3.负责考点大门及考试区域(警戒线内)的警卫,核验考试工作人员证件。
4.负责考点警戒线的划定和巡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警戒线内,及时对考点进行清场。
5.负责车辆的停放与管理。
6.负责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事件进行处理。
7.负责进校考生的测温、健康码查验,向盱眙县教育体育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请求指导。
六、接待宣传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接待到考点报名的考生和咨询的考生及家长
2.负责考点环境的布置工作,编写和张贴烘托考试气氛的标语、条幅;绘制和张贴本考点、考场分布示意图;张贴《考试时间表》《考场安排表》《考生守则》《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等。
3.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为考生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4.向考生及学校带队人员宣传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等。
5.考生进场时,设立服务台,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
七、后勤保障和疫情防控组工作人员职责
(一)后勤保障要求
1.负责做好考试的各项物质、设备、器材准备工作,保证考试所需物品的及时供应。保证考点、考场照明、广播、信号、通讯等设备正常使用,安排好考试用车。
2.按规定配备考试所需设备设施,检查维修考场的照明设施及门锁。
3.设置考生物品摆放处。
4.设立休息室,安排好送考教师及考生的休息。
5.设立饮水点,确保饮水安全卫生。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负责考试期间必要的药品和医疗用品的准备。
2.负责考试期间考生、考点工作人员的饮食工作、医疗救护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负责考点内饮水用具的消毒。
4.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考点、考场的环境卫生工作,确保考点清洁卫生。
5.处理考试中各类卫生防疫问题。
6.提供新冠防疫物资,负责考场、考生休息室、带考室消毒。
八、监察巡视组工作人员职责
1.在开考前一天到达考点,检查和了解考点考试工作准备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考点、考场设置和布置,考试工作人员培训,保密情况等。
2.考试期间,指导、协同考点开展工作,检查考点和考场的秩序及安全保卫、考风考纪情况,督促监考人员严格按考试工作程序组织考试,并严格遵守《监考员职责》;参与处理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偶发事件;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联考委和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3.监察巡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违反纪律、工作不负责任等现象,各联考委可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有关情况。
九、监控组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考点网上巡查系统的检查及设备维护。
2.考前应接受相关技术培训,掌握网上巡查系统的使用方法。
3.负责按《考点网上巡查系统管理规定》进行系统的开启和关闭。
4.负责监控本考点各监控点及考场实施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如实填写《考场巡查监控情况记录表》,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考点主任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
5.考试期间,监控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监控组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范围,集中精力严密观察。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6.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调整监控系统、监控范围。
7.注意有关资料的保密,负责按要求对考试情况的监控进行录像和数据备份,并保证监控数据的完整性。不得擅自销毁监控数据。不得擅自将考场监控图像、画面等资料外传。
8.应爱护使用的设备,不得擅自拆装设备。
9.协助并积极配合省、市、县(区)巡视员的考试督查和监察工作。
十、监考工作程序
1.每科考前40分钟,监考员须到考点的考务办公室报到,听取主考所作的关于进一步强调考试的有关要求。
2.考前3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凭考生《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另一名监考员负责维持考场秩序。监督并提醒考生不得将规定以外工量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3.考前15分钟,待考生到指定工位后,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技能考试注意事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章节及有关注意事项。同时接应试卷、考试用料。
4.考前10分钟,监考员发放考试用料,经考生检查合格后在考试用料规定处敲上特殊钢印,如不合格的应及时换用备用考试用料;同时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差错,应及时换用备用试卷。
5.考前5分钟,监考员分发试卷(图纸),并提醒考生核对试卷科目与考试科目是否一致;清点试卷页码是否完整;检查试卷有无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同时提醒考生在试卷规定的位置正确书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
6.考试信号响,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考生开始操作。
7.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要认真检查考生的身份,应仔细核对每一个考生本人与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的照片、考场考生工位表是否相符;要认真核对考生填写的姓名、号码与准考证是否一致;要注意考生安全文明生产,严格、公正、公平地将安全文明生产情况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中做好记录。
8.考试15分钟以后,制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9.考试中由一名监考员在考件密封袋上写上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工位号、场次。
10.监考员应在缺考考生的试卷上用黑笔填写准考证号,并在姓名栏目中填写“缺考”字样;在空白试卷右上角书写“空白”字样。
11.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并离开考场。
12.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应向考生提示时间,并提醒考生抓紧时间。不允许考生提前交卷并离开考场。
13.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监考员应令考生立即停止操作,并提示考生必须将试卷(考件)等全部整理好,考件放进指定密封袋里,由考生签字确认;监考员要认真核对考生的每一份试卷(考件)等是否齐全,并按工位序号(包括缺考考生)分别回收、清点、整理好考生试卷(考件)后,让考生有序地离开考场。监考员应严格清场后再离开考场。
14.监考员在考务办公室将整理好的试卷(考件)交考点主任验收合格后,装袋密封。
15.监考员还要将草稿纸扎成一卷,并注明考试科目、考场、监考员姓名等内容,交给考点办公室。
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考点应急预案
根据《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为加强对该项考试的组织工作,规范考试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保证考试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地实施,特制定《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专业技能考试江苏省盱眙中等专业学校考点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成立技能考试应急领导小组
统一指挥和组织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张 霞 周华平
副 组 长:刘万灵 陈道广 汪玉成 林新农 叶圣忠
成 员:顾 农 吴海鹏 祖 峰 王 超 种学燕
李 正 赵义兵 汤登榜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0517—88391563、。
报警电话:110、119、122、120
根据突发事件和违纪违规事件的要求,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交通工具,各参考学校必须全力支持与配合。
二、车工与钳工应急预案
(一)对口单独招生机械专业车工技能考试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1:考试中途或开始考试前,某一考区突然停电。
解决方案:在考试前一天,了解供电局考区供电情况,是否有停电通知;每个考区应在考试前几天将所有机床同时满负荷运行半小时,检查考区所在学校供电负荷能力;如果考试中途因超负荷断电,应立即申请考区所在学校优先保证考试用电,并相应延长因停电耽搁的时间。
突发事件2:考试中机床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加工,或加工精度无法保证。
解决方案:每个考区应有备用机床2—4台,同时每个考区至少有一名专业机修工在场。发现机床损坏后应立即维修,并延长所在机床考生的考试与装刀辅助时间。
突发事件3:考试中出现考生人身事故。
解决方案:考试前先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检查是否佩戴工作帽、防护眼镜等措施。考场安排校医在场,随时进行人身伤害抢救。
突发事件4:考题被泄露。
解决方案:除四场考试试题外,另外备用两套考卷;如果某场考试开始后发现本场考试试题已被泄露,因立即停止本场考试,收回考卷,更换试卷,时间重新算起。
突发事件5:考生工件丢失。
解决方案:在进考场前对考生进行保管自己工量刀具的教育(包括考试工件),如发现考生工件中途或交卷时丢失,指导老师及保安应积极帮助查找,如属于自己保管不当,后果自负;如属于考生故意所为,取消考试资格;如属于其他考生偷取,查证后取消偷窃考生考试资格。
突发事件6:考生忘记带准考证或身份证,或考前丢失。
解决方案:原则上考生未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得进考场考试,如果考生在考试前由带队老师的担保下,并到考试中心核查其身份确为其人,考试中心可出具证明使考生进考场考试。
突发事件7:考生交卷时发现工件没打钢印。
解决方案:如果考生在交卷时发现自己忘记打钢印或打好的钢印被车削掉,监考老师可根据其工件是否有热度来判断工件是否为当场所车,如果仍有一定热度可给考生补打钢印。
突发事件8:考生无理取闹,拒绝考试。
解决方案:某些考生可能因为工件材料、机床精度等原因出现反抗情绪,拒绝考试,监考老师应协同带队老师及时劝导考生,并及时解决考生提出的问题,如果监考老师无法现场解决,应及时报告联考委。
突发事件9:考生作弊。
解决方案:如果考生出现偷换工件、偷取其他考生工件、恶意调整机床精度等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其考试,并在考卷上记录其作弊经过,报告联考委。
(二)对口单独招生机械专业钳工技能考试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1:考试中途或开始考试前,考区突然停电。
解决方案:终止考试,考生原地不动(不得加工),联系本地考务组,待供电正常后延续考试,并相应延长因停电耽搁的时间。
突发事件2:考试中台钳、台钻等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加工。
解决方案:查明原因,立刻启动备用设备,并延长该考生因此耽搁的考试时间,待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写明原因并签名,存放在试卷袋中,通知考务组维修设备。
突发事件3:考试中出现考生人身事故。
解决方案:保护现场,迅速通知考务组、救护组抢救,维护考试正常进行,同时查明事故原因,有本场主考起草事故报告。因考生主观操作不当,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若非考生主观原因,经现场救护后尚能继续考试,允许其继续完成试件操作并延长该考生因此耽搁的考试时间。
突发事件4:考题被泄露。
解决方案:启用备用试卷,重新组织考试。
突发事件5:考生工件丢失。
解决方案:维护考试正常进行,防止考场测序混乱,监考老师协助其查找,查明原因,并责生书写工件丢失过程备查。属于考生保管不当,按缺件处理,后果自负;如属于考生故意所为,按《对口单招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15条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如属于其他考生偷取,证据确凿,按《对口单招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19条处理,取消偷窃考生考试资格。
突发事件6:考生忘记带准考证或身份证,或考前丢失。
解决方案: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在开考一刻钟内,凭考试中心可出具证明,由考务组长协同可使考生进场考试。
突发事件7:考生超时发现工件没打钢印。
解决方案:在工件未完成加工前或考试结束30分钟前,监考老师可根据其操作情况补打钢印并在现场记录中注明;其余情况不得补打钢印。
突发事件8:考生无理取闹,拒绝考试。
解决方案:按《对口单招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19条、第20条处理。
突发事件9:考生作弊。
解决方案:如果考生出现偷换工件、偷取其他考生工件等作弊行为,按《对口单招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12条处理,应立即终止其考试,并在考卷上记录其作弊经过,报告联考委。
突发事件10:体温异常,按疫情方案处置。
2021年江苏省对口单招机械类专业技能考试盱眙考点方案培训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