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可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10分。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以上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提供,考生无需提供材料。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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