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予以加分,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审核公示: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二)考生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合格每门折合50分,物、史合格每门折合25分,其他五门合格每门折合10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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