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学校成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组,负责监督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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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