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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课题项目(经费)要求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通知课题项目(经费)要求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9 09:45:00 解决时间:2020-06-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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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0-06-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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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课题项目(经费)要求
2、课题项目(经费)要求:注:1、人文社科类项目按1/3算;2、学校引进认定的博士生导师2年内免审。(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课题项目(经费)要求
2、课题项目(经费)要求:项目类别状态经费备注国家级科研课题正在主持≥20万元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主要负责(前三名)不限省(部)级科研项目正在主持≥30万元市厅级科研项目正在主持≥50万元横向课题正在主持≥50万元(单个课题当年到账经费)前一年内科研项目结题≥50万元需缴纳5万元调节金注:1、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按学校有关规定系数折算;2、学校引进认(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项目信息
2、项目信息:请精准填报立项编号、项目来源、项目级别、项目名称、负责人、本人排名、校内经费总额、起讫时间等相关信息(限填以江苏大学名义获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按照级别高低限填4项;正在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须单个项目经费达50万元以上;正在主持横向课题须单个课题当年到账软件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其他要求
3、其他要求:(1)三年内招生留学研究生≥1人或有≥1/3博士生赴境外交流≥3个月(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年)。三年内指导的研究生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2)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第2名博士需缴纳2万元调节金,第3名缴纳5万元调节金。博士生导师使用学校奖励指标招收博士生的不需要缴纳调节金。鼓励各学院在学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高的标准,原则上2021年(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江苏大学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管理办法(试行)导师未履行“助研经费”发放要求或未达到发放标准
4.导师未履行“助研经费”发放要求或未达到发放标准。有以上情况之一的,扣除学院指标基数1个(可累计扣除),相关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处理规定按照《江苏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执行。(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招生信息
3、招生信息仅需请填写近三年招生的留学生信息,赴境外交流的中国博士生信息(三年内指导的研究生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可在备注中说明)。(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其他要求
3、其他要求:(1)三年内招生留学研究生≥1人或有≥1/3博士生赴境外交流≥3个月(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年)。三年内指导的研究生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可不受此条件限制。(2)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第2名博士需缴纳2万元调节金,第3名缴纳5万元调节金。博士生导师使用学校奖励指标招收博士生的不需要缴纳调节金。鼓励各学院在学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高的标准。(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江苏大学博士生导师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1、年龄要求:一般在61周岁以下,符合学校延期退休年龄至70周岁的在66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两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2、课题项目(经费)要求:注:1、人文社科类项目按1/3算;2、学校引进认定的博士生导师2年内免审。3、其他要求:(1)三年内招生留学研究生≥1人或有≥1/3博士生赴境外交流≥3个月(江苏高校优势学科≥(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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