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九、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
(二)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简章开展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过程管理,坚持公平、公正。
(三)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37-319602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学校将主动做好各个阶段的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
(一)各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工作,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或不能提供材料或不属实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对以济宁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四)本简章由济宁学院负责解释。
(五)招生咨询与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7-3196696 3196209
传真:0537-3196209
学校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杏坛路1号 邮编:273155
学校网址:https://www.***.cn
招生网址:https://zs.***.cn
附件:济宁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答案来源于:2021年济宁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济宁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