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独招生申请加分规定:
凡在中职(高中)阶段获得职业技能大赛(限教育、人社部门主办或参与举办)地级市三等奖(含)以上奖项的考生,在报考与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奖项对应专业时,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在总分中给予加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5分、三等奖加2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
2.综合评价招生申请加分规定:
参加综合评价考试考生在高中阶段学习期间,参加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运动会获得田径类项目个人前六名,可申请加20分;校级运动会田径类前三名,可申请加1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县(市)级以上(含县市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20分;高中阶段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及其他先进,可申请加10分。考生若获得多个奖项,只可申请一个加分。考生申请加分项需在考生个人综合素质档案中有体现,如无体现,不予加分。
2021年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免试加分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生申请免试综合评价招生申请加分规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