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根据学校接收推免生相关政策制定本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
(二)具有申报资格的推免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以及我校的公告信息报名、缴费。
(三)学院审核“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考生的申请信息,并对进入复试名单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
(四)复试
所有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参加复试。
1.学院按照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无规避关系人员报考的教师组成(规避关系人员包括:夫妻、直系亲属、三代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利益相关人员)。
2.复试考核可采用面试、笔试或实践(实验)等形式,具体形式和复试日期见各学院工作细则。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数字型),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考生的学术成果(论文、竞赛等)须对其真实性和专业性等方面从严认定后方可作为复试考核得分。
4.复试过程中应规范操作,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做好试题保密、复试记录等工作,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五)录取
1.学院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体检表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在本科就读学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交申请学院)的推免生,根据专业接收名额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2.收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须及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汇总推免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2021年硕士研究生(含统考生)录取结束后,向拟录取考生发放调档函、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与复议
研究生院、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分层次、全面、有效监督。学校对违反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研究生院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进行核实并终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
2021年江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管理办法申请及接收流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