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凡获得全省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或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的考生,可直接向招生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核实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3、2021年5月,学校根据录取原则,拟定预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后公示,经公示合格的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经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技能高考及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荆门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2021年荆门职业学院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