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成绩总分,由学校“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领导小组确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分配的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确定拟录名单,报市委人才办、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审定。总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农村政策、农业生产知识、语文、数学单科成绩。
2.录取程序。拟录考生名单在荆门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荆门职业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在确认录取期间,考生如果放弃录取资格,必须提前说明。如果录取后不按期入学就读,将记入个诚信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