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免学费(粤财教【2015】16号)
对象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残疾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生免除学费。
(二)国家助学金 (粤财教【2015】259号)
1.对象范围:公办中职学校正式学籍一、二年级。
2.助学金额:2000元/年。
(三)国家奖学金(教财函[2019]104号)
1.对象范围: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30%的学生,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2.奖学金金额:6000元/年
(四)企业奖学金
1.对象:品学兼优的一、二、三年级学生。
2.奖学金金额: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600元。
(五)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粤教助〔2016〕5号)
1.对象:广东省户籍持有含学生本人姓名的《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户帮扶记录簿(2016-2018年)》或《低保证》学生。
2.助学金额:每生每学年3000元生活费补助。
(六)学校扶贫助学基金
1.对象:学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助学金额:生活费补助。
答案来源于:2021年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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