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对提交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佳木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454-8618499
监督电话:(佳木斯大学纪检监察处)0454-8618878。
佳木斯大学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cn/
佳木斯大学
2020年9月11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佳木斯大学接收推免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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