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校纪检监察室:0592-6181580。
(二)集美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事宜和举办辅导班。
(三)本简章公布后,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答案来源于:2021年集美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