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书法学专业: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分,下同)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在投档的合格考生中,依据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再次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按高考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师范大学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