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个人档案须同时调入吉林师范大学。
2.入学后,我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考试作弊的考生,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第二学士学位报考及录取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其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
3.对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