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调剂专业的考生需要新一轮面试录取,调剂专业只进行一次。我校将于7月20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8月6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生管理与毕业
(一)凡通过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录取的学生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学制两年,纳入学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二)凡在学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根据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九、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三)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视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学校考核工作如有调整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
(五)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32-63083055 63086679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jyc.***.cn/zs/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邮编132022)
吉林化工学院
2021年5月20日
附件【附件:吉林化工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doc】
(二)入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延期报到者,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说明延期报到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报到申请经本人及家长签名后,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日语专业第二学士学位联系人:蒋秣,电话:,邮箱:jm_1984@***。国际经济与贸易第二学士学位联系人:宋兵,电话 邮箱bing901102@***)。延期报到时间长不得超过两周,逾期不报到者,根据教育部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吉林化工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吉林化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5.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英语水平证明原件(英语四、六级或雅思、托福等可以证明外语能力水平的成绩单。)
7.本科期间研究成果、奖学金、竞赛获奖、荣誉称号等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佐证材料原件。
答案来源于:2021年吉林化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