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80分、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者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50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明确取缔的职业(工种)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计分依据;
(2)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职业等级证(指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者报考相关专业计120分;
(3)中职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社部门组织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对应计160分、140分、120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九江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加分和免试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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