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助项目
学校资助项目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服兵役续费补偿、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校综合测评奖学金、社会资助等。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大二以上(含大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大二以上(含大二)学生中品学兼优并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分三个等级,其等级和资助额度分别为一等每人每年4400元、二等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每人每年2200元,分春秋学期发放。
5.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终审批并发放贷款。借款人每学年申请的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
6.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退役士兵学生所在学校,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直接补给退役士兵学生本人。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高金额不超过8000元。
7.勤工助学
我校勤工助学管理以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精神为依据,勤工助学原则上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每小时15元,每月高480元。
8.困难补助及学费减免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补助包括临时生活补贴、临时补助和“送温暖”活动等。学费减免对象为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
9.学校综合测评奖学金
用于奖励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中成绩优异的学生。学校综合测评奖学金等级和奖金额度分别为:甲等1000元,乙等800元,丙等500元。
10.荆门福建商会励志奖学金
用于资助我校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中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学院1人,共12人,分三个等级,一等1个每人每年8000元、二等4个每人每年5000元、三等7个每人每年3000元。
答案来源于:2021年荆楚理工学院普通专科招生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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