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普通高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符合报读四年制本科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本科提前批其他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符合报读三年制公费师范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必须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类志愿栏中填报指定培养院校的地方公费师范生的专业。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将来从事小学教师职业所需的基本条件、基本素质和潜能进行摸底考核。面试主要内容有:形体仪表、汉字硬笔书写、语言表达、特长展示。
2.我校面试的内容、要求、时间和地点将贺州学院招生信息服务网(http://zsb.***.cn/)另行公布。
3.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公费师范生的面试,按照自治区下达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我校组织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4.高中起点三年制公费师范生的面试,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志愿填报结束后,组织报考本校全部考生均须参加面试。
(三)体检
普通高中毕业生体检。我校拟录取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公费师范生体检直接参照考生的高考体检报告,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取。体检表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四)录取
(1)按照广西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广西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高中起点四年制本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实行单志愿模式。高中起点三年制专科层次公费师范生安排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定向医学教育类批进行,实行单志愿模式。
(2)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所填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优秀的考生。
(3)报读公费定向培养专业的考生被录取后,不能退档,不能转学,不能转专业,否则取消当年录取资格。
(五)签订协议
1.公费师范生入学前与我校和定向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由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制订,我校负责统一印制。
2.我校将《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送给录取为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的《协议书》,按我校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不签订协议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校将录取简明登记表、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情况以及《协议书》,邮寄或送达定向县(市、区)教育局。
4.定向县(市、区)教育局收到《协议书》后,经当地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寄回我校的招生就业处。
(六)复查备案
公费师范生入校后,我校将开展公费师范生的复查工作,并将复查合格的录取名单进行备案。其中高中起点公费师范生的备案,由我校携录取名单到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贺州学院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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