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面试全程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通讯工具,不得穿奇装异服和佩戴任何标志性饰物,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交头接耳。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与其他考生接触,如有接触,接触双方均按违纪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贺州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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