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考生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录音录像设备和其他影响考试公正公平的物品携
带入考场。
2、对考生的评分,由所有考评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答题情况按照综合素质测试规程要求独立评分,所有考评组成员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终得分。评分结果不作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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