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湖州师范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347(国标代码)、0021(浙江省代码)、0321(三位一体代码)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州师范学院
第七条 办学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
第八条 学校设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实施“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2021年招生计划总数235人,测试分组、专业名称、选考科目范围、招生计划如下: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08:30-3月14日16:30。
一、已经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均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P等)及以上。
二、师范组1、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6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师范组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5门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门),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非师范组1、非师范组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A等与B等之和为4门及以上,且其余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为C等)及以上。
三、认可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第,对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低者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等第,自选综合不计分。
三、报名申请材料上传要求(含直接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考生):
(一)报名申请表:根据报名系统页面显示的“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申请表”认真填写个人报名信息(选考科目范围不符者不得报考,各测试组不得兼报),用A4纸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后上传。
(二)考生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高中阶段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等(800字左右,必须本人手写,代写及打印稿均无效)。
(三)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不超过3份):同类获奖证明材料选取高级别,加盖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并上传,综合测试当天原件需携带备查。
一、学校对所有考生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初审,并于2021年3月19日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三)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在“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赛、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
(五)体育特长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个人项目前5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个人项目前10名。
(六)其他类: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高中阶段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及以上优秀团员。
五、2021年3月29日在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名单。
缴费截止时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报名考务费概不退还。
第十七条 2021年4月6日起,完成缴费的考生可登录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右下方“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十八条 报考考生综合素质测试安排(具体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测试内容:面试。测试教师职业技能和素质,包括仪态仪表、口头表达、书面表达等。
二、需携带备查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2.准考证;3.证书原件(报名申请材料中提交者);4.进校健康证明材料(以学校通知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且要求英语成绩达到100分。其他专业学生进校后原则上只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语种。
三、身体健康要求: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为:化学(师范)、学前教育(师范)、应用心理学(师范)、水产养殖学(卓越班)。
七、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本组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组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考生及家长的来电、来函、来访接待工作,具体咨询信息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001、2321128(兼传真)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进校健康证明材料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第二十三条 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若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湖州师范学院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2021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介绍等其他信息详见湖州师范学院招生网。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此外,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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