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1日
地点: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测试在杭州师范大学(余杭塘路2318号)。
(2)测试方式
采用分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合格线(同分考生一并划入)。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并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在特长展示环节中,考生除钢琴以外的所需用品请自备):
专业 |
面试内容 |
小学教育(师范) |
仪态仪表;教师专业素养;教师才艺展示。 |
学前教育(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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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师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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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
仪态仪表;口头表达;情景测试;特长展示。 |
2.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021年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复硕培养试点021“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中,小学教育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