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第一类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体育成绩进行排序。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同科类(传统高考省份:理工/文史;高考综合改革“3+1+2”模式省份:物理类/历史类)考生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华中科技大学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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