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进行排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获得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排序相同的考生一并入围综合素质测试。
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分排序规则:(一)先按折算分总分高低排序;(二)若折算分总分相同,则按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单科成绩等第情况排序,A组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化学、技术、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B组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技术、生物。
答案来源于:2021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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