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卓越学院的录取与选拔
1.直招生(浙江省生源)
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理工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选择进入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机械类)、智能财务(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安全(网络空间安全类)等6个创新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
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经管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选择进入智能财务(会计学)、金融科技(金融学)、大数据与智能决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3个创新实验班。
2.选拔生(全国生源)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外),符合我校卓越学院选拔条件者,经自愿申请和选拔测试,根据个人志愿和选拔综合分排序,按照选拔计划数1:2的比例分别确定理工类实验班和经管类实验班的入围面试名单。终根据面试综合成绩排序,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可录取在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制造(机械类)、智能财务(软件工程)、人工智能安全(网络空间安全类)、智能财务(会计学)、金融科技(金融学)、大数据与智能决策(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9个创新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
3.各创新实验班和英才班的新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其中各班直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招生选拔规则另行发布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卓越学院网站。
(二)优秀学生转专业政策
在浙江省生源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中:
1.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5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转专业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除卓越学院、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
2.超过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40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的3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之一(3个志愿须填满,除卓越学院、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
答案来源于:2021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