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专业排名遴选
以学分绩点总和为依据,教务处对2021 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专业排名,并将专业排名结果反馈至各院系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各院系将纸质版专业排名结果于5 月18 日下
午17 点前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列入选拔范围。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遴选
就业指导处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1 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汇总、审核,并将汇总名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 月18 日下午17 点前报至教务处。所有2021 年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列入选拔范围。
(三)退役应届毕业生遴选
教务处对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汇总,汇总名单经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 月18 日下午17 点报至教务处,列入选拔范围。
(四)免试学生遴选
免试推荐条件如下:
1.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
2.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3. 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应届毕业生。各院系负责对本院系2021 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具备免试推荐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汇总名单经院系负责人、创新创业中心负责人、就业指导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支撑佐证材料于5 月18 日下午17 点前报至教务处,列入免试选拔范围。
(五)遴选结果公示
1. 教务处将进入选拔范围的学生名单按照“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退役/建档立卡/免试)分类汇总,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 日,公示时间为5 月19 日至5 月23 日。
2. 教务处在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咨询电话:8416143。
3.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教务处于5 月24 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信息上报。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套学院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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