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已投档考生,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0]20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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