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接收:①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者;②受到法律、行政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者。
2.对在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不予录取。
3.未尽事宜,请参照华侨大学2021年推免生招生简章https://yjszs.***.cn/info/1013/23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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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学院
2020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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