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提交作品不予退还,如需留存,请自行备份。
2.根据《通知》要求,未及时提交相关“术科”考核证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录取到我校艺术类、体育教育专业。
3.证明材料须由考生独立完成,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复试,专业达不到要求取消录取资格,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4.“术科”考核将于2021年5月中旬完成,并在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s://zsc.***.cn/index.htm)公示合格考生名单。
5.证明材料报送地址:
电子邮箱:hqdxjwzs@***。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招生处);收件人:华侨大学招生处外招一科。
咨询电话:0595-22695678。
附件:
华侨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及港澳台学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术科”考核证明材料承诺书
华侨大学招生处
2021年4月19日
2021年华侨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港澳台侨学生报读艺术类体育类其他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