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2.根据教育部要求,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我院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2021年9月4日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及相应毕业证书者,或收到处分的,学校将按有关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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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贸易类(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 | 佛山教育学院 | -- | -- |
经济管理大类--金融与证券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会计学 | 罗湖区人才培训中心 | -- | -- |
经济管理大类--金融与证券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经济管理大类--金融与证券 |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经济管理大类--金融与证券 |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2021年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推免生其他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