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所有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线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在复试前需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名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预计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复试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七)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答案来源于:2021年河南中医药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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